舊時因女子不能外出賺錢,出嫁時又需陪送妝奩,故稱女兒為「賠錢貨」。元.王曄《桃花女》第二折:「你道是石哥哥,我不合救了他亡身禍,因此上被周公家知道我這賠錢貨。」明.賈仲名《對玉梳》第二折:「休置俺這等掂梢折本賠錢貨,則守恁那遠害全身安樂窩。」也作「陪錢貨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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