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敵方收買而於戰場上故意戰敗。後引為受賄而暗遞消息。元.馬致遠《黃粱夢》第二折:「某奉聖人的命,為你賣陣受財,私自還家,著我來取你首級哩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三六回:「汝未出軍時已慢吾軍心,今又賣陣,罪當斬首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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