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軍法嚴辦。《晉書.卷五九.齊王冏傳》:「有不順命,軍法從事。」《明史.卷一七八.項忠傳》:「士卒畏敵不畏將,是以戰無成功,宜許以軍法從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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