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許與外國人通商的港埠。原只限於沿江、海的港口,其後內地陸續開放的商埠亦沿用此稱。[例]南京條約中,英國要求開放廣州、上海、寧波、福州、廈門五處為通商口岸。[△] 通商港、商埠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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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許與外國人通商的港埠。原只限於沿江沿海的港口,其後內地陸續開放的商埠亦沿用此稱。也稱為「通商港」、「商埠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