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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家做七,也就是每七天一次供養死者,其中分「大旬」和「小旬」,「大旬」為奇數日,「小旬」為偶數日。於「大旬」日請道士或和尚來超渡諗經,稱之為「過王」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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