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朝廷或政府中,重新執政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四回:「茲廢皇帝為弘農王,皇太后還政。請奉陳留王為皇帝,應天順人,以慰生靈之望。」
交還政權。如:「還政於民」。《宋史.卷一○.仁宗本紀二》:「是月,契丹主宗真之母還政於子,出居慶陵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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