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宮女選自民家,稱為「采女」。後遂為宮女的代稱。《後漢書.卷一○.皇后紀.序》:「又置美人、宮人、采女三等,並無爵秩,歲時賞賜,充給而已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一三回:「郭汜領兵入宮,盡搶擄宮嬪采女入營,放火燒宮殿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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