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兩人以上的合奏,且各樂器獨自擔任一聲部,以互相協調,互為主從的,稱為「重奏」。按演出時樂器的件數不同,分為二重奏、三重奏、四重奏、五重奏等。而按樂器不同的組合,有小提琴奏鳴曲、弦樂三重奏、鋼琴三重奏等。[例]今晚國家音樂廳演出的節目是弦樂三重奏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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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凡是兩種樂器以上的合奏,且各樂器各自分任一聲部,以互相協調,互為主從的,稱為「重奏」。按演出時樂器的件數不同,分為二重奏、三重奏、四重奏、五重奏等。而按樂器不同的組合,有小提琴奏鳴曲、弦樂三重奏、鋼琴三重奏等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