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驛傳中有金字牌急腳遞,以木牌朱漆金字,望之者無不避路,日行五百餘里。有軍前機速處分,則自御前發下,稱為「金牌」。見宋.沈括.夢溪筆談.卷十一.官政一。後金牌指皇帝發給官員以示其職權,或使其可便利行事的信物。
運動競技得第一名的獎牌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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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牌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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