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「刻骨銘心」。見「刻骨銘心」條。01.明.陸采《懷香記》第一四齣:「荀侍中,你果成得此事,下官感你的恩德。真是鏤骨銘心,沒齒難泯。」02.明.張四維《雙烈記》第一四齣:「釵分袂拆,相看淚滴血,鏤骨銘心,難忘厚德。」
01.明.陸采《懷香記》第一四齣:「荀侍中,你果成得此事,下官感你的恩德。真是鏤骨銘心,沒齒難泯。」 02.明.張四維《雙烈記》第一四齣:「釵分袂拆,相看淚滴血,鏤骨銘心,難忘厚德。」
此處所列為「刻骨銘心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這篇〈上安州李長史書〉是唐代詩人李白,在安州遊歷時寫給李(京之)長史自我推薦的書信,期望得到賞識而受到任用。在這之前,李白曾經得罪李長史,但李長史原諒了他,所以在書信中,他引用《世說新語.政事》:晉代王承任東海郡太守時,有一個人因為在老師家讀書讀到太晚,回家時犯了宵禁,王承就說:「鞭打像甯越一樣勤學的人來樹立威名,恐怕不是治理政事的根本之道。」於是派人送他回家。李白以這則故事來讚揚李長史的寬宏大量,並且表明會將李長史的恩德刻在骨頭,記在心上。後來「刻骨銘心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形容感受深刻,難以忘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