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王下詔書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二回:「到縣未及四月,朝廷降詔,凡有軍功為長吏者當沙汰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