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除舊職,授予新官位。《後漢書.卷五四.楊震傳》:「秉聞之,下書責讓荊州刺史,以狀副言公府。及行至南陽,左右並通姦利,詔書多所除拜。」唐.姚合〈送張郎中副使赴澤潞〉詩:「機籌通變化,除拜出尋常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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