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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行

ㄅㄢ ㄒㄧㄥˊ
  1. 公布施行。《宋史.卷八二.律曆志十五》:「因更造曆,六年,曆成,詔試禮部尚書馮夢得序之;七年,頒行,即成天曆也。」《大宋宣和遺事.元集》:「又詔書頒行天下,將元祐賢臣,籍做奸黨,立石刊刻姓名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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