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和腳被分開在不同的地方。指遭殺戮分屍。漢.劉向《說苑.卷一七.雜言》:「武王伐紂,四子身死牧之野,頭足異所。」也作「頭足異處」、「首足異處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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