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和腳被分開在不同的地方。指遭殺戮分屍。《史記.卷九二.淮陰侯傳》:「漢王借兵而東下,殺成安君泜水之南,頭足異處,卒為天下笑。」晉.桓玄〈與劉牢之書〉:「今君戰敗則傾宗,戰勝則覆族。……孰與頭足異處,身名俱滅,為天下笑哉!」也作「頭足異所」、「首足異處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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