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謂。用以稱受人收養的女子。[例]她是個孤兒,後來被一對好心的夫婦收為養女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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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受人收養的女子。《北齊書.卷一八.孫騰傳》:「初博陵崔孝芬養貧家子賈氏以為養女,孝芬死,其妻元更適鄭伯猷,攜賈於鄭氏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稱謂。稱呼讓人收養的女子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分為(pun)來飼ê女兒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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