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表示感嘆、命令、祈求、勸勉等語句之後,其符號為「!」。[例]寫作時,適當使用驚嘆號,有助於表達文句的情緒。[△] 嘆號、感嘆號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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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感嘆、命令、祈求、勸勉等語句之後。符號為「!」。如「少壯不努力,老大徒傷悲!」也稱為「嘆號」、「感嘆號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