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鄙野的習性。《宋史.卷四四五.文苑列傳七.朱敦儒》:「靖康中,召至京師,將處以學官,敦儒辭曰:『麋鹿之性,自樂閑曠,爵祿非所願也。』固辭還山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三回:「但小姪麋鹿之性,草野慣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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