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計數逢十,稱為「齊頭」,即整數。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五○回:「狄員外道:『八十個齊頭罷!』汪朝奉道:『如今錢貴了,等幾時賤些,再與盛价納監罷!』」也作「平頭」。
共同、一起。如:「齊頭並進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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