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指訴訟過程中,法院或檢察機關為傳喚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所簽發的法定正式憑據。[例]法院發出傳票,傳喚他立刻到庭說明案情。
會計工作中作為登記或審核帳目的憑據。[例]商校的珠算課程都有實地演算傳票的訓練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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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法律上指訴訟過程中,法院或檢察機關傳喚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所簽發的法定正式憑據。如:「法院傳票」。
會計工作中作為登記或審核帳目的憑據。如:「商校的珠算課程,都有算傳票的實習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