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rl+K

搜尋方式

傳訊


傳訊

  1. 法院發出傳票,傳喚當事人到庭應訊審問。
    [例]他因屢次傳訊不到而遭法院通緝。

傳訊

  1. 由法院發出傳票,通知當事人到庭,聽候審問。也作「傳審」、「傳案」。


傳訊

  1. (文)傳達消息。


有提到「傳訊」的條目

首頁
搜尋
收藏
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