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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判


# 國語辭典簡編本

審判

  1. 審理判決。
    [例]犯罪的人須送交司法審判,不可私下報復。

#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審判

  1. 審訊並加以判斷。如:「法官正在審判一樁殺人案件。」、「最後的審判」。

  2. 書名。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寫的小說。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,敘述主角約瑟夫無故被捕,又無端被釋,隨即又遭傳訊。他為求獲判無罪,四處奔走,尋求答案;甚至找上法院畫匠特多里,但特氏卻告訴他無人曾經真正被宣判無罪。最後,遭穿著制服的陌生人逮捕殺害。此書探討人的存在問題,存在主義色彩濃厚。


# 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

審判

[分類] 法律
  1. [動詞]審理判決。

# 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

審判

  1. 法庭判決。

# 台文華文線頂辭典

審判

[華語] 審判


# 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

審判

[四縣]
[海陸]
[大埔]
[饒平]
[詔安]
[南四縣]

動/名

  1. 審訊案件並加以判決。

    犯了法就愛接受司法个審判。
    犯了法就要接受司法的審判。

[對應華語] 審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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