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[例]從小我就和爺爺奶奶同居在一起。
俗指伴侶非因法定的婚姻關係而生活在一起。[例]他倆同居了數年,上個月終於決定結婚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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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《史記.卷一○二.張釋之馮唐列傳.張釋之》:「張廷尉釋之者,堵陽人也,字季,有兄仲同居。」《紅樓夢》第四回:「薛姨媽正欲同居一處,方可拘緊些兒子。」
夫妻共同生活。在法律上,夫妻有同居的義務。《警世通言.卷一二.范鰍兒雙鏡重圓》:「過了數日,呂公將回文打發女婿起身,即令女兒相隨,到廣州任所同居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七:「糟糠之妻,同居貧賤多時。」
現多指具有親密關係但無婚姻契約者,共同居住在一起的狀態。不少國家已立法保障同居者相關權益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法律上規定同居是夫妻間應盡的義務。
[動詞]俗指男女沒有經過結婚儀式而生活在一起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Tuà作伙。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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