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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


同居

  1. 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
    [例]從小我就和爺爺奶奶同居在一起。

  2. 俗指伴侶非因法定的婚姻關係而生活在一起。
    [例]他倆同居了數年,上個月終於決定結婚。

同居

  1. 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《史記.卷一○二.張釋之馮唐列傳.張釋之》:「張廷尉釋之者,堵陽人也,字季,有兄仲同居。」《紅樓夢》第四回:「薛姨媽正欲同居一處,方可拘緊些兒子。」

  2. 夫妻共同生活。在法律上,夫妻有同居的義務。《警世通言.卷一二.范鰍兒雙鏡重圓》:「過了數日,呂公將回文打發女婿起身,即令女兒相隨,到廣州任所同居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七:「糟糠之妻,同居貧賤多時。」

  3. 現多指具有親密關係但無婚姻契約者,共同居住在一起的狀態。不少國家已立法保障同居者相關權益


同居

  1. [動詞]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法律上規定同居是夫妻間應盡的義務。

    反義詞 分居
  2. [動詞]俗指男女沒有經過結婚儀式而生活在一起。

同居

其他 tông-ku/tâng-ki(漳)/tông-kir(泉)

  1. Tuà作伙。

同居

其他 tâng-ku/tông-ki(漳)/tông-kir(泉)

  1. (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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