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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


# 國語辭典簡編本

分居

  1. 本指分別居住。亦指夫妻協議不履行同居義務而分開居住。
    [例]夫妻在決定離婚前先行分居,有助於雙方冷靜思考問題癥結的所在。

#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分居

  1. 分別居住。南朝梁.江淹〈倡婦自悲賦〉:「度九冬而廓處,經十秋以分居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三:「嫡親數口兒,同家過活,不曾分居。」

  2. 夫妻因某種原因,分開居住,不履行同居義務。


# 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

分居

[分類] 性別、婚姻
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
# 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

分居

  1. 分開tuà。

# 台文華文線頂辭典

分居

[其他講法]
[華語] 分居


# 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

分居

[四縣]
[海陸]
[大埔]
[饒平]
[南四縣]

動

  1. 原指分開居住。後亦指夫妻不睦,協議分開居住。

    聽講佢兩公婆感情毋好,這下當協議分居。
    聽說他們夫妻倆感情不好,這會兒正在協議分居。

[近義詞] 【分爨】、【分灶】、【分家】
[對應華語] 分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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