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的日常事務。[例]家事應該由家人一起分擔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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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家庭事務。包括日常事務或隱密私事。如:「你有幫忙做家事的習慣嗎?」《管子.形勢解》:「教護家事,父母之則也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七六回:「因近日家事惱著,無暇遊玩。」
傢什、家具。宋.孟元老《東京夢華錄.卷三.防火》:「及有救火家事,謂如大小桶、灑子、麻搭、斧鋸、梯子、火杈、大索、鐵貓兒之類。」
家產。唐.蔣防《霍小玉傳》:「我小娘子,即霍王女也。家事破散,失身於人。」
指教授學生處理家庭事務的學科。包括烹飪、縫紉、插花等。如:「家事科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家務事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家內事。
家產。
(2) 家事不出外揚。(3) 有juā tsē家事。
家產,財產。
家務。
(1) 家事peh-pinn=家內散赤。(2) (huānn)家事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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