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事物加以形容描寫。如:「摹狀寫物,要注意細節。」
修辭學上的辭格。指描寫時特別刻畫事物在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或觸覺上給人的感受。如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物色》:「灼灼狀桃花之鮮,依依盡楊柳之貌。」中的「灼灼」、「依依」即為摹狀的修辭手法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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