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良社會風俗習慣。參見「移風易俗」條。《南史.卷七一.儒林傳.序》:「時荀顗、摯虞之徒,雖議創制,未有能易俗移風者也。」《清史稿.卷二九一.劉師恕傳》:「爾等不能端本澂源,躬先表率,而望秉鐸司教之官,家喻戶曉,易俗移風,所謂逐末而忘其本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undefined
反義:移風易俗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406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