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或人為禍害的通稱。[例]水災、火災、旱災
受禍害的。[例]災民、災區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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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名
水、火、刀兵、荒旱等自然或人為禍害的通稱。如:「水災」、「火災」、「旱災」。《國語.周語下》:「古者,天災降戾,於是乎量資幣,權輕重,以振救民。」
不幸的事。如:「招災惹禍」、「沒病沒災」。
形
受禍害的。如:「災民」、「災區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