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破產法》中規定,就會計師或其他適於管理該破產財團的人中選任,債權人會議也可從債權人中推選破產管理人。破產管理人的任務是在法院監督之下,管理和保全破產人所有的財產,以保護債權人的權益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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