娶妾、娶小老婆。如:「納妾曾是舊社會中的一種現象,今已不合法規。」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七回:「抄總兒一句話,要我的天靈蓋,著悶棍敲,要我的心頭血,用尖刀刺,要講給丈夫納妾,我甯可這一生一世,看著他沒兒子。」也作「納寵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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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(文)娶細姨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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