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與人之間相互遇合的定分。[例]班上同學來自各地,能夠相聚算是有緣分。
[似]因緣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人與人之間能夠相投契合的定分。《水滸傳》第一五回:「雖然與我們只隔得百十里路程,緣分淺薄,聞名不曾相會。」《老殘遊記二編》第七回:「前月分手,我想總有好幾十年不得見面,誰想不過一個月,竟又會晤了,可見我們兩人是有緣分。」也作「分緣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