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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別。
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
量詞:(1) 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
(2) 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
(3) 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
(4) 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(5) 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
(6)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
動
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、「劃分」、「分離」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三國魏.劉楨〈贈五官中郎將〉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卷一○九.李將軍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形
名
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.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量詞:
(1)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
(2)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
(3)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
(4)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
(5)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
(6)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名
[動詞]發出、發送。
分帖仔
pun thiap-á
(發帖子)
分簿仔
pun phōo-á
(發簿子)
[動詞]分配、把一部分給與他人。
這箱柑仔予恁去分。
Tsit siunn kam-á hōo lín khì pun.
(這箱橘子給你們分配。)
一半分你
tsi̍t-puànn pun--lí
(分你一半)
[動詞]施捨、乞討。
好心的頭家!十箍銀來分我好無?
Hó-sim ê thâu-ke! Tsa̍p khoo gîn lâi pun--guá hó--bô?
(好心的老闆!可以施捨十塊錢給我嗎?)
彼个乞食逐工攏去車頭共人分。
Hit ê khit-tsia̍h ta̍k-kang lóng khì tshia-thâu kā lâng pun.
(那個乞丐每天都去車站向人乞討。)
[動詞]領養。
家己若袂生,會使去分別人的囡仔來飼。
Ka-kī nā bē senn, ē-sái khì pun pa̍t-lâng ê gín-á lâi tshī.
(自己若是生不出孩子,乾脆去領養別人家的孩子。)
分人做新婦仔。
Pun lâng tsò sin-pū-á.
(給人領養當童養媳。)
(單字不成詞者 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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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(1) 買賣算分,相請無論。
- (2) 一分利。
- (3) 三分人四分。
- (4) 分兩派;分內外;無分男女;家伙hōo人分=破產ê意思。
- (1) 分家伙;平分;對分;分帖;分片紅(=名片);分新聞。
- (2) 分乞食;chit-ê是分--ê;伸長手kā人分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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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