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代寫狀子,助人爭訟的人。今稱律師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:「打點告狀,替他要人去。一面來與個訟師商量告狀。」《福惠全書.卷一一.刑名部.詞訟》:「被告抄狀入手,乃請刀筆訟師,又照原詞,多方破調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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