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以自己的財產權,移轉給他人,不論有無報償,皆稱為「讓渡」。[例]朋友因為出國在即,所以將他的家具無條件讓渡給我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凡以自己的財產權,移轉與他人,不問有無報償,皆稱為「讓渡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出讓。凡以自己的財產權,移轉他人,不問有無報償,皆稱為「讓渡」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不動產ê過戶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