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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繼


過繼

  1. 認領兄弟或同宗親戚兒子作為自己的後代。
    [例]以前的人若膝下無子,經常會從親戚間過繼孩子來傳承香火。

過繼

  1. 自己沒有兒子而以兄弟、親戚或他人之子為後嗣,稱為「過繼」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七:「府尹道:『你還有別的兒子或是過繼的否?』」也作「過房」。


過繼

其他 kuè-kè(漳)/kèr-kè(泉)

  1. 無kiánn ê人分(pun)仝宗或仝姓ê kiánn來做養子

  • 伊ê kiánn過繼hōo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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