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無子而以兄弟、親戚或他人之子為後嗣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回:「操父曹嵩原是夏侯氏之子,過房與曹家,因此是同族。」也作「過繼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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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[動詞]過繼。自己沒有兒子,將兄弟或是同宗親戚的兒子收養為子嗣。在辦理手續上需要書寫「過房書」並登錄在族譜中作為證明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將仝宗或仝姓ê kiánn過來做養子。
三房ê kiánn hōo二房過房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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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
認養兄弟或同宗族親戚的兒子作為後代。
阿哥雖然係過房來个,毋過對阿爸阿姆當有孝。哥哥雖然是過繼來的,不過對爸媽很孝順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