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親與姻親。[例]親戚之間應該常常往來聯絡,感情才能長久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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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血親與姻親。《禮記.曲禮上》:「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,兄弟親戚稱其慈也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親指族內,戚言族外。」也稱為「親眷」、「親串」。
親愛。三國魏.阮籍〈鳩賦〉:「何依恃以育養,賴兄弟之親戚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血親和姻親的總稱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親成,親族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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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
血親與姻親。
親戚有常常聯絡,交情自然會長久。親戚之間常常有聯絡,交情自然就會長久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