諺
要吃就吃別人高興請的酒席,要賺就賺別人願意付你的錢。其意為不強取別人不情願給的事物。
食人歡喜酒,賺人甘願錢;強監人買東西係毋著个。要吃就吃別人高興請的酒席,要賺就賺別人願意付你的錢;強迫別人買東西是不對的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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