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答應、受拒絕而退回。[例]他的無理要求已經被老師駁回了。
法院對不合訴訟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的案件,不予受理。[例]法院正式駁回他的上訴。
[反] 2.受理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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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不答應、不承認。《紅樓夢》第四二回:「我又不會這工細樓臺,又不會畫人物,又不好駁回,正為這個為難呢!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三回:「心上實在不懂,當面又不敢駁回。」
法院對不合訴訟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的案件,不予受理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