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rl+K

搜尋方式

不伏燒埋

ㄅㄨˋ ㄈㄨˊ ㄕㄠ ㄇㄞˊ
  1. 燒埋,元代對於負命案責任的人,除判決刑罰外,另外必須付給苦主賠償金,作為死者燒埋的費用。後以不伏燒埋比喻不服罪、不甘心。元.李直夫《虎頭牌》第四折:「便死也只吃杯淡酒何傷害?到底個不伏燒埋。」元.無名氏《爭報恩》第二折:「你待教我從實取責,我又不敢當廳抵賴,恰待分說,又道咱家不伏燒埋。」也作「不服燒埋」。


在其他地方搜尋「不伏燒埋」

有提到「不伏燒埋」的條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