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
舊時指女子不能外出賺錢,而出嫁時又需陪送妝奩,故稱女子為賠錢貨。現則泛指虧損錢財的貨物。
頭擺人認為細妹仔係了錢貨,故所﹝所以﹞一出世就會送分人做花囤女。從前的人認為女孩子是賠錢貨,所以一出生就會送給別人做童養媳。
對應華語:賠錢貨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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