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自身行為作為他人的榜樣。語本《後漢書.卷四一.第五鍾離宋寒列傳.第五倫》。
以自身行為作為他人的榜樣。
用在「為人表率」的表述上。
反義:枉己正人
據《後漢書.卷四一.第五鍾離宋寒列傳.第五倫》載、第五倫、東漢時人、字伯魚、祖先是戰國時代齊國的田氏。西漢初年、許多田氏族人共同遷徙、之後便以遷徙的次序作為姓氏。第五倫少年即有耿介之風、為人好義、其後為官時、一面表現出剛烈耿直的性格、一面又能體恤民情。章帝時、第五倫官任三公之位、見到許多官吏庸祿而苛刻、於是上疏給皇帝、痛斥這些官員只知用嚴刑竣法、而不知端正自己的行為以作為人民表率。他引《論語》中「其身不正、雖令不從」這句話、說明如果自己的行為不端正、人民便不會聽從其所下之號令。故在上位的人、若以自身行為來教化人、受教者將心悅誠服;若只以言語來訓誡人、則容易引發眾人的議論。後來「以身作則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形容以自身行為作為他人的榜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