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時稱專門以武技保護他人在行旅中生命財產安全的行業。今指私人僱用的護衛。[例]為了保護自身安全,他僱請保全人員當保鏢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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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時稱專門以武技保護他人在行旅中財物、生命安全的行業。《老殘遊記》第七回:「如京中保鏢的呢,無論十萬二十萬銀子,只須一兩個人便可保得。」也作「保鑣」。
私人僱用的護衛。也作「保鑣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