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教人員保險的縮稱。一種為針對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公務人員、公職人員及聘僱人員的保險措施。民國四十七年一月開始實施。被保險人享有失能、養老、死亡、眷屬喪葬、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各種給付。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,醫療給付部分納入全民健康保險。 [例]公務人員依照規定應投保公保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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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公務人員保險的縮稱。一種為針對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公務人員、公職人員及聘僱人員的保險措施。民國四十七年一月開始實施。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可享受生育、疾病、傷害等事故之醫療給付及殘廢、死亡、養老、眷屬喪葬等事故之現金給付。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,醫療給付部分納入全民健康保險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