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總起下文,或舉例說明上文,其符號為「:」。在文章中引用到引語之前,經常要使用冒號。如「出席會議人員有:專家、學者、各級代表、機關首長等。」[例]冒號常用在書信稱呼和引語之後,並常和引號配合使用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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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總起下文,或舉例說明上文。其形式為「: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