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庸、平常。[例]平凡、非凡、自命不凡
塵世、俗世。[例]凡間、仙女下凡、仙凡路隔
概括之詞。[例]凡年滿二十歲的人,都有選舉權。
大旨、綱要。[例]發凡起例
總共。[例]全書凡二十章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03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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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形
平庸、平常。如:「平凡」、「非凡」、「自命不凡」。清.洪昇《長生殿》第三八齣:「我聽你這琵琶,非同凡手。」
塵世的、世俗的。如:「凡間」。唐.李中〈寄廬山簡寂觀重道者〉詩:「似醒一夢歸凡世,空向彤霞寄夢頻。」《西遊記》第二回:「去時凡骨凡胎重,得道身輕體亦輕。」
名
大旨、綱要。如:「發凡起例」。《漢書.卷八七.揚雄傳下》:「僕嘗倦談,不能一二其詳,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焉。」
塵世間。如:「仙凡路隔」、「天仙下凡」。
副
概括之詞。如:「凡是有生命之物,都稱生物。」
總共。如:「全書凡二十章。」《文選.司馬遷.報任少卿書》:「凡百三十篇。」唐.柳宗元〈愚溪詩序〉:「愚泉凡六穴,皆出山下平地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03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