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分別居住。亦指夫妻協議不履行同居義務而分開居住。[例]夫妻在決定離婚前先行分居,有助於雙方冷靜思考問題癥結的所在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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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分別居住。南朝梁.江淹〈倡婦自悲賦〉:「度九冬而廓處,經十秋以分居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三:「嫡親數口兒,同家過活,不曾分居。」
夫妻因某種原因,分開居住,不履行同居義務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