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同毀滅或死亡。語出唐.獨孤及〈祭吏部元郎中文〉。 △「玉石俱焚」
01.唐.獨孤及〈祭吏部元郎中文〉:「夫彭祖、殤子同歸於盡,豈不知前後相哀,達生者不為歎。」(源) 02.《列子.天瑞》唐.盧重玄.解:「大小雖殊,同歸於盡耳。」 03.宋.劉摯〈乞令蘇軾依舊樣詳定役法奏〉:「此議之所以同歸于盡,一人曰可皆曰可,一人曰是皆曰是,信如此又何以議為哉?」 04.《崇禎本金瓶梅》第一回:「單道世上人營營逐逐,急急巴巴,跳不出七情六慾關頭,打不破酒色財氣圈子,到頭來同歸於盡,著甚要緊!」 05.《通俗常言疏證.死喪.同歸於盡》引《病玉緣劇》:「倘有一毫防備不周,勢必同歸於盡。」
比喻一同毀滅或死亡。
參考詞語:「同歸一燼、同歸於亡、同歸盡」
獨孤及(西元725∼777),字至之,河南洛陽人,唐代散文家。獨孤及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先驅,以儒家典籍為治學方向,長於議論,強調立範誡世,不以詞藻華麗取勝。在〈祭吏部元郎中文〉中,獨孤及悼念猝逝的友人,舉了彭祖與殤子為例。相傳彭祖活了八百歲,殤子則是未成年而死之人,兩人活著的時間雖然差距甚大,最後卻都必須歸於死亡。因此在通達生命的智者看來,死亡不過是人生必經的過程,不需要為此感到嘆息。後來「同歸於盡」演變為成語,用來指一同毀滅或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