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「同歸於盡」。見「同歸於盡」條。01.唐.白居易〈浩歌行〉:「去復去兮如長河、東流赴海無迴波;賢愚貴賤同歸盡、北邙冢墓高嵯峨。」
參考詞語:「同歸於盡」
此處所列為「同歸於盡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獨孤及(西元725∼777)、字至之、河南洛陽人、唐代散文家。獨孤及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先驅、以儒家典籍為治學方向、長於議論、強調立範誡世、不以詞藻華麗取勝。在〈祭吏部元郎中文〉中、獨孤及悼念猝逝的友人、舉了彭祖與殤子為例。相傳彭祖活了八百歲、殤子則是未成年而死之人、兩人活著的時間雖然差距甚大、最後卻都必須歸於死亡。因此在通達生命的智者看來、死亡不過是人生必經的過程、不需要為此感到嘆息。後來「同歸於盡」演變為成語、用來指一同毀滅或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