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諱」本指對帝王、尊長或所尊敬的人,不敢直呼其名。「名」與「諱」連用,則指尊長或所尊敬的人的名字。[例]直呼長輩名諱,是相當不禮貌的行為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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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長或所尊敬的人的名字。晉.束皙〈勸農賦〉:「條牒所領,注列名諱。」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四:「有一鄉宦,姓楊,是本朝甲科,後來沒收煞,不好說得他名諱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